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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超导: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Western Superconducting Technologies Co Ltd [1][4] - 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2号 注册资本为64966.4497万元人民币 [2] -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44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1][3]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由西部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章程总则 - 公司章程制定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旨在规范公司组织行为并保护各方权益 [1] - 公司章程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纠纷应优先协商解决 [3][11] - 公司经营宗旨聚焦新材料领域自主创新 以国内空白国际领先产品为研发导向 [4]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超导材料制造销售、金属材料加工、冶金设备制造及进出口业务等 [5]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332,072,000股 全部由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 [6] - 主要发起人包括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持股30.12%)、中信金属股份(20.67%)、深圳创新投资集团(19.18%) [6] -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649,664,497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6]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6]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决议 [18][20]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 [49]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由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2][9]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履行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职责 且需满足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 [57][58] 重要治理机制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20%的股票 [18]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除非经股东会决议且累计总额不超过股本10% [6][7] - 公司收购自身股份需符合特定情形 如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且持股总数不得超过10% [8][9]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或占公司总资产/市值1%以上时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评估报告 [22] 会议决议规则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36]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4][55]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 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9][60] - 公司提供担保单笔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新增担保等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