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股票期权注销核查 - 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 [1] - 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2] 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未出现不得行权的情形 [2] - 可行权激励对象不存在法规禁止情形 均为公司在职员工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亲属 [2] 行权条件成就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 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