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且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全部六项条件 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无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高监情形 无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情形 无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 激励对象构成范围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员工 明确排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符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 主体资格有效性结论 - 监事会确认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