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复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独立意见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回复 2024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予以了高度重视,本着客观、公平、公正 的原则,经认真核实《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并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问题 3.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3 年计划投资 16.10 亿元用于建设 "光掩膜版制造项目",2023 年 10 月开工建设,2025 年 3 月实现 55 纳米光掩膜 版交付、40 纳米产线通线;截至 2024 年末,该项目累计已投入 10.92 亿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69.47 万元。2023 年至 2024 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4.47 亿元、7.56 亿元;同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77 亿元、8.44 亿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0.33 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