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截至授予日)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范围 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定需激励人员 [1][2]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激励条件 [1][2] - 激励对象排除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者 同时排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2] 合规性审核结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章程及所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1][2][3] - 审核依据包括《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则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