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 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 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于2025年7月14日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原2019年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双方持股不再合并计算 [1][2] - 解除后双方持股数量与比例未发生变化,但各自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不再受一致行动条款约束 [1][2] 权益变动详情 - 因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合计持股比例由17.01%降至14.90% [3] - 深改哲新减持1000万股,持股比例由6.00%降至5.28%,双方合计持股比例进一步降至14.18% [3][4]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星星集团持股8.90%,深改哲新持股5.28%,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披露要求 [3][4] 股东承诺与约束 - 深改哲新承诺不谋求公司控制权,不干预星星集团及叶仙玉的控制地位,且股份转让时优先向星星集团提供受让机会 [5] - 深改哲新承诺严格遵守减持规定,包括解除关系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大股东减持限制,并规范信息披露 [5][6] 公司控制权与经营影响 - 星星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未变更,公司人员、财务、资产独立性不受影响 [7] - 若星星集团未来持股比例进一步下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可能存在潜在风险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