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劲旅有限,成立于2002年7月24日,2022年7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1230",注册资本为13,349.6097万元 [3][4]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于晓霞,经营范围涵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治理、智能机器人研发等环保及科技领域 [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84.833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目前股本总额为13,349.61万股 [3][10]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17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 [10][16] - 激励对象包括22名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 [8][10]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自筹资金购买 [1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11][13] - 解除限售分三期进行,比例分别为40%、30%、30%,对应2025-2027年三个考核年度 [13][17] - 禁售期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 [14] 业绩考核要求 - 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触发值分别为15%/10%,目标值分别为25%/20% [17][18]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考核指标完成度计算,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100%或0%解除限售比例 [18] - 未达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7] 计划实施程序 - 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1][22] - 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激励对象公示、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等程序 [22] - 股东大会将采用特别决议形式,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4]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5][6] - 公司承诺不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等任何形式财务资助 [23] - 律师事务所认为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4][25]
劲旅环境: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