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中国合肥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2025第 01822 号 致: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和《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 2025 年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