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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 [1] - 会议由董事长陶灵萍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以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并优化资本结构 [1]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办理转股价格修正事宜 [1] - 授权内容包括确定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修正完成 [1] -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