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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 锦江酒店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112,107,623股,发行价4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5.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8,545,167.30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3月9日出具验资报告 [1] - 截至2025年4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3,706.68万元,尚未使用余额225,870.63万元(含利息收入31,724.49万元)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议案,并于2025年7月11日与锦江都城、工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 协议内容与上交所范本无重大差异,专户仅用于"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3] - 申万宏源作为保荐机构,将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公司及锦江都城需配合提供专户资料 [3][5] 监管协议具体条款 - 工行外滩支行需按月向公司及申万宏源提供对账单,单次支出超1,000万元或达净募集资金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5] - 保荐代表人变更需书面通知银行,更换不影响协议效力 [5]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若保荐机构督导责任终止则协议自动终止 [6] 专户开立信息 -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外滩支行,初始余额为0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