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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希 望: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天田)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基本情况 - 李天田被提名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 任职资格与合规性 - 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 - 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候选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目前未取得) [2] - 候选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 [5]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自然人股东 [5][6]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大股东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7]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 [7] 历史记录与合规承诺 - 候选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8]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8][9] - 候选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确保独立履职并主动报告不符合资格的情形 [10][11] 履职限制 - 候选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10] - 候选人承诺如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合规或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时,将继续履职直至补选完成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