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贝航科: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下称"《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 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 东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时间 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 意时间。 街道福光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