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交易概述 -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1] 法定程序完备性 - 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签署保密协议 [1] - 对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 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同意提交董事会 [2] - 编制《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 [2] - 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 法律文件有效性 -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提交的法律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法律责任 [2] - 公司声明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规 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