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交易概述 -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评估机构独立性 - 聘请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资产评估机构 [1] - 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 [1] 评估假设前提 - 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符合国家法规、市场惯例及评估对象实际情况 [1] 评估方法与目的 - 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 -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最终选择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结果 [2] - 评估方法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评估目的相关 [2] 评估结果与定价 - 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反映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2] - 评估结论合理、价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协商确定,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