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审议程序及授权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授权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1] - 授权范围包括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用途需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1] 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 2025年1月13日至14日,公司实际使用9.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2] - 近期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农业银行子账户注销,工商银行账户(账号:1207011114200041057)保留备用[2] 历史操作汇总 - 最近12个月内公司所有现金管理操作均在董事会批准的12亿元额度及12个月期限内完成,赎回后均及时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通报[2] 公告说明 - 公告强调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法律责任[1][3] - 未提及具体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率或收益金额[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