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份回购事项 -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1] - 回购方案需提交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相关公告发布于2025年4月16日、7月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1] 股东持股情况披露 - 披露2025年7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据[1] - 前十名股东包括大成基金-中国移动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建设银行-华夏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单与前十名股东部分重叠,包含相同机构主体[1] 信息披露依据 - 披露内容遵循《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1] - 公告强调信息披露真实性,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内容真实性负责[1] 备查文件 - 公告提及备查文件但未列明具体内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