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唐山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会通知中确定的其他 地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 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