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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办法

内部审计办法总则 - 内部审计旨在对公司机关部室、中心单位及基层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实施独立监督与评价,以促进目标实现 [1] - 审计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1] - 审计部门需揭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示财务与经营风险 [1] 组织机构与职责 - 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党委、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5] - 审计部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对重大决策、战略执行、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境外资产等12项核心内容实施审计 [8] -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完整资料、参与相关会议、封存可疑文件,并提出追责或奖励建议 [9][4] 审计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独立性、专业能力及保密意识,禁止参与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业务活动 [11][14] - 公司鼓励审计人员考取执业资格,并通过跨部门交流提升专业能力 [11] - 审计部可抽调内部专业人员或聘请外部专家协助工作,但需对外部审计成果质量负责 [12][13] 审计程序与执行 - 年度审计计划需经党委或董事会批准,审计组需编制实施方案且成员不少于2人 [15][16] - 审计实施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突击审计除外),采用检查、询证等方法获取证据并编制底稿 [17][18] - 审计报告需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异议由党委处理,最终报告经董事长审定后归档 [19][20][22] 整改与结果运用 - 被审计单位需分类整改问题,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短期问题立行立改,制度问题需建章立制 [24][25] - 审计部建立整改台账并联合纪检、人事等部门协同监督,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参考 [26][27] - 重大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普遍性问题需完善内控制度 [28] 责任追究 - 被审计单位若拒绝配合、提供虚假资料或整改不力,将面临公司处罚或刑事追责 [29][10] - 审计人员若渎职、隐瞒问题或谋私利,将受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 [30] - 公司对受报复的审计人员采取保护措施并追究责任人 [31] 附则 - 本办法由审计部解释,经董事会审议后执行 [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