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及仲裁受理的公告
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 - 控股股东梧州东泰就孙瑞良及张依君2023年度业绩承诺事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获受理(案号:(2025)中国贸仲京字第065770号)[1] - 业绩承诺要求现有业务2023年度实现经审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4500万元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1] - 2023年度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为-9896万元 剔除康泽药业相关投资损失及减值影响后实际净利润为1361万元 未达承诺业绩[2] - 业绩承诺方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3139万元 计算公式为承诺净利润4500万元减去实际净利润1361万元[2] 财务数据表现 - 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9087万元 扣非归母净利润为-9896万元[2] - 康泽药业投资产生多重负面影响:权益法确认投资损失711万元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9855万元 资金占用成本691万元[2] - 剔除康泽药业影响后 2023年度核心业务实际净利润为1361万元[2] 仲裁及法律程序 - 仲裁请求包括支付业绩补偿款3139万元及逾期利息103万元(暂计至2025年4月30日)[3] - 同时要求承担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24万元等费用[3] - 公司通过电话沟通和书面《催告函》催告未果后 协助控股股东提起仲裁程序[3] - 截至公告日尚未收到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项[3] 交易背景说明 - 业绩承诺涵盖2020-2023年度 其中2020年要求净利润不为负 2021-2023年分别要求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和4500万元 三年合计不低于1亿元[1] - 业绩承诺范围明确排除控股股东取得控制权后新增对外投资项目产生的盈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