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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 丽尚国潮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1] - 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申请 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及保荐申请 [2] - 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