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 -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平区顺达路500号公司2楼会议室 由董事长曹建伟主持 [4]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时段为2025年7月15日9:15至15:00 与会议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4]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通知中明确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及审议事项 [4]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2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4,684,876股 占公司总股本55.4312% [5] - 网络投票股东529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596,529股 现场及网络参会股东合计541名 代表总股本763,281,405股 占比58.3894% [5] - 中小股东(除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外)共计531名 代表股份38,674,729股 占总股本2.9582% [5] 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票762,187,530股 占比99.8567% 反对票967,445股 占比0.1267% 弃权票126,430股 占比0.0166% [7]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31,466,545股(97.5742%) 反对票579,600股(1.7973%) 弃权票202,700股(0.6286%) [7]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普通决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结果合法有效 [7]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全过程进行见证 确认会议决议法律效力 未对议案内容真实性发表意见 [2][8]
晶盛机电: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