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 公司因2022年至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被处罚 [2] - 控股股东高明及其关联方通过8家公司累计转出资金28,384.11万元至关联方账户 [3] - 2022年8月至12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13,900万元占净资产15.05% 2023年发生额14,484.11万元占净资产14.50% [3] - 截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已收回全部被占用资金 [3] 信息披露违规细节 - 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均未披露资金占用事项 涉及金额分别为13,900万元、4,000万元和余额最高达23,075.19万元 [4] - 未披露违规担保事项 2022年累计担保金额17,300万元 占净资产9.20% 2023年累计担保金额8,800万元 占净资产8.81% [5] - 转板上市报告书未披露22笔对外担保事项 涉及金额未披露 [6] 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银行存款13,900万元 占当期披露资产总额13.37% [7] - 公司通过伪造银行询证函和对账单虚增存款 [10] 处罚金额汇总 - 公司合计被罚款950万元 其中因未及时披露罚款250万元 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罚款700万元 [11][12] - 控股股东高明合计被罚款1,400万元 其中作为直接责任人罚款450万元 作为实控人罚款950万元 [11][12] - 其他高管李振冰、刘亚恩、王彦分别被罚款330万元、120万元和90万元 [13][14] 公司后续措施 - 公告称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13] - 公司承诺加强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 [13]
*ST观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