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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实施 核心观点 - 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价格、预留部分授予及作废部分股票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6][7] - 因2024年业绩未达触发值(10亿元营收)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合计作废132.87万股限制性股票 [12] - 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90.7845万股,调整后授予价格为7.59元/股 [10] 批准与授权流程 - 2024年7月4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 [5] - 2024年7月22日股东大会批准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6] - 2025年7月15日董事会通过调整授予价格(7.59元/股)、预留授予及作废股票决议 [7] 价格调整依据 - 调整事由:2024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息3元(含税),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每股派息0.291244元 [7] - 公式应用:调整后价格P=原价7.88元-派息额0.291244元=7.588756元,四舍五入至7.59元/股 [9] 预留部分授予细节 - 授予日:2025年7月15日,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12个月内窗口期 [10] - 授予对象及数量:32名激励对象获90.7845万股,价格7.59元/股 [10] - 授予条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情形 [11] 股票作废原因 - 离职因素:13名首次授予对象离职,作废32.1万股 [12] - 业绩未达标:2024年营收9.27亿元低于触发值10亿元,作废在职145名对象100.77万股 [12] 信息披露与合规性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需持续按法规披露后续进展 [13]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调整、授予及作废事项合法有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