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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邮件或其他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王潇瑟女士、杨永先 生、于雪霞女士、吴文浩先生、梁彤先生、王彦亮先生、赵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 式参加;董事王莉斐女士委托董事王艳秋女士参会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 会议由公司董事王艳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4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