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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UFA Technology Industry Co.,Ltd., CNNC [4] - 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12日,经国家体改委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 [2] - 公司于1997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3,417,593元,总股本为383,417,593股 [6][2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安杨路,另有四处生产经营场所 [5][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11]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46][127]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11]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8] -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100]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为工业用阀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15] - 其他业务包括金属制品、电机产品设计制造,辐照加工,压力容器设计销售等 [15] - 许可项目包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等 [15] - 一般项目包括机械设备维护、技术服务等 [15]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采取股票形式 [16][17]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中核苏州阀门有限公司发行4,500万股,占总股本的60% [20] - 公司股份增减和回购需按法定程序办理 [23][24][25]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 [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3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特别行为规范 [43]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41]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7日通知 [136][13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0]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 [118] -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12] 公司章程效力 - 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管具有法律约束力 [12] - 股东可依据章程起诉公司、董事或高管 [1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