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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07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沈 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机器人")2015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机器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170 号文件核准,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47,826 股,每股发行价为 55.2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5.20 元,根 据 有 关 规 定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9,117,015.28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为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