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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 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振武路 70 号福晟钱隆广场 46 楼 邮政编 码:350004 电话:0591-87311996 传真:87310995 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Fuzhou Office 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 G u a n t a o L a w Fi r m 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案号:观意字 2025FZ000032 号 致: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闽东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获得了公司如下保证:已提供了见证律师认为 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口头陈述均 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之情形,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