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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新能: 卧龙新能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1][2]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一律改称"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章节,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2] - 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明确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3]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股东权利义务条款修订,明确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同等权利 [5][8] - 股份转让规则调整,限制董事、高管任职期间股份转让比例不超过25%,并规定离职后半年禁售期 [7][8]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规定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6] - 控股股东义务强化,明确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8项禁止行为 [18][19] 董事会职权调整 - 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至少包括3名独立董事,取消监事会后审计委员会职能增强 [106][108] - 董事会新增对重大交易审批权限,包括总资产10%以上的投资、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的交易等 [110][112] - 明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要求,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需由独立董事占多数 [109]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调整,将"监事会提议召开"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43][45]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持股3%降至1%,并优化临时提案处理流程 [53][55]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明确,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83][84] 董事义务与责任 - 细化董事忠实义务,明确禁止利用商业机会、同业竞争等行为需经股东会批准 [97][98] - 建立董事离任管理制度,规定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机制 [101][102] - 董事执行职务致损的赔偿责任条款,区分公司先行赔付与董事追偿情形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