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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孙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被罚5万元

公司违规事件 - 杭州民悦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1] - 违法行为包括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超标食品 [3]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3][4] 处罚执行细节 - 罚款需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上缴国库 [3][4] - 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杭余市监处罚﹝2025﹞391号 [3]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 [4] 公司背景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志春 [5] -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510-1室 [5] - 大股东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持股90% 后者为上市公司民和股份(002234 SZ)全资子公司 [5] 关联企业情况 - 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母公司民和股份为国内白羽肉种鸡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5] - 民和股份前身为农业部山东蓬莱良种肉鸡示范场 成立于1985年 [5] - 民和股份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2008年在深交所上市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