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一文化连续两年虚增利润被处罚

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2] - 此前公司已在2024年3月29日收到《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4010号)[2] - 2024年6月4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6号)[2] 财务造假细节 - 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期末总资产5.92%)并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1.21%)[3] - 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期末总资产7.03%)并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89%)[3] - 2023年4月30日才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0-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修正[3] 责任人员认定 - 时任董事长王晓峰、董事兼总经理王晓丹、财务总监刘丹丹及蒋学福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直接责任人[3] - 上述人员作为年报签署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3] 处罚措施 - 对公司处以警告及150万元罚款[4] - 对王晓峰、王晓丹各处以70万元罚款[4] - 对刘丹丹、蒋学福各处以60万元罚款[4] - 处罚依据为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