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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JIANGSU GENERAL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注册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4] - 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30日,由江苏通用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6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491.9085万股 [2][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9,315,735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6][7]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轮胎技术开发、橡胶制品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 [8] - 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44][45][4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5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 [6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15][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20][2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26][28][29]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同股同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9][21] - 公司发起人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购18,000万股和2,000万股 [22]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0% [27][28]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6]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 [23][2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净资产10%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财务资助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 [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