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背景 -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经营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分红机制 [1] - 规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优先考虑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原则 [2] 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 2025-2027年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 [2] -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必须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 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2] - 特殊情况包括重大现金支出超过净资产30%时可调整分红 [3] - 股票股利分配需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实施 [3] 差异化分红政策 - 发展阶段成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 [3] - 发展阶段成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 [3] - 发展阶段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 [3] 决策程序与机制 - 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提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 - 独立董事对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方案可发表意见 [4] - 不进行现金分红时需专项说明留存收益用途并披露 [4] 政策调整机制 - 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可调整政策 [4] - 经营环境或自身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调整政策 [4] - 调整需董事会论证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4] 特殊情形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时应扣减其现金股利用于偿还 [4] - 审计报告异常或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分配利润 [5] - 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