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 华之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募集资金调整 - 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从48,608.58万元下调至44,416.44万元,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1] - 调整原因是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总额,但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法规且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1] 发行费用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51.96万元(不含增值税),将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2] - 置换金额占发行费用总额5,283.56万元的10.44% [2] - 监事会确认置换程序合规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2][3]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滚动使用 [4] - 投资范围限定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 监事会认为该举措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子公司借款 -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华捷电子提供不超过38,936.44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4] - 借款期限至项目完成日,可分期偿还或续借 [4] - 监事会确认该安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4][5] 公司变更事项 -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已上市)" [5] - 经营范围新增电线电缆制造、电池制造、机器人制造等20余项业务 [6][7] - 将取消监事会设置,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7] 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合计4,000万元 [9] - 分红金额占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的90.27% [9]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