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 华之杰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25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19.88元,募集资金总额4.9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4.44亿元 [1][2]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存放于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及银行签署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管理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投项目为"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总投资4.86亿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4.44亿元 [2] - 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华捷电子实施,公司将提供不超过3.89亿元无息借款支持项目建设,借款期限至项目完成 [2][3] 借款对象华捷电子概况 - 华捷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221.21万元,主营电子设备制造及进出口业务 [3][4] - 2024年经审计总资产6.58亿元,净资产3.69亿元,营收7.22亿元,净利润7478.56万元 [4] - 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总资产增至7.2亿元,净资产3.91亿元,营收2.01亿元,净利润2218.39万元 [4] 资金使用安排与监管 - 借款资金将存放于华捷电子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 [5][6] - 公司强调借款用途严格限定于募投项目,不会改变资金投向 [5][6] 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 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保荐人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1][5][6] - 监事会认为借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项目推进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