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 华之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4月9日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19.88元,募集资金总额4.97亿元[1][2]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未披露具体数值,但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设立专项账户管理[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4416亿元,项目总投资额4.8608亿元[2][3] 现金管理计划 - 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前提下进行保值增值,涉及资金包括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3][4] - 投资产品类型限定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质押或用于证券投资[3][4] - 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5亿元(可滚动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可滚动使用)[3][4][6] 审议程序与实施 - 该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批准,有效期12个月[3][6] - 实施方式为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由财务部具体执行[4] 专项意见 - 监事会认为该计划符合股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7] - 保荐人核查确认该事项符合监管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