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众生药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导致72名激励对象对应的162.60万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原定回购价格为4.98元/股 [7][8]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总派息金额170,311,295.40元,该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 [7][8] - 根据激励计划条款,因派息事项需对未解除限售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价格从4.9800元/股降至4.7800元/股,计算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0.2000元) [9][11] 公司治理程序 - 调整事项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9]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 本次价格调整依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法律合规性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12] - 法律意见书明确调整程序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与《激励计划》条款相符 [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