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发行方案合规性 -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1] -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定价方式公平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1] - 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并优化资本结构 [2] - 资金用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 - 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切实履行以保障投资者权益 [2] 关联交易情况 - 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高速产投)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 -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认购协议条款符合法律法规,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3] - 高速产投承诺所获股份自发行完成起36个月内不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3]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 [2] -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 监事会结论 -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4] - 发行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