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高速产投)发行不超过139,888,845股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3][4] - 发行价格为5.1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3]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762.98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4] 发行条款及安排 - 发行对象高速产投以现金认购,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6] -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和数量将按规则调整 [3][4] -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4][5] 关联交易及豁免要约 - 高速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10][11] - 发行完成后高速产投与山高光伏合计持股比例超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可申请豁免 [12][13] 审议程序及文件准备 - 监事会以2票赞成通过全部议案,关联监事赵洪波回避表决 [2][6][8] - 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5] - 公司已编制发行预案、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6][7][8] 财务数据披露 - 公司披露2022-2025年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10]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安永华明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