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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范制定,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1] -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保障股东会正常召开,全体董事对会议组织承担直接责任 [2] - 股东会职权范围严格限定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事项 [3] 股东会类型与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会议(满足章程规定情形时召开) [4]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须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10日内未回应可转由审计委员会召集 [9][5]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深交所备案,且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10][5] 提案与通知机制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14][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15日通知(不含会议当日) [15] - 通知须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网络投票方式等要素 [16][8] - 董事候选人资料需披露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处罚记录等,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17][33] 会议召开与表决规范 - 会议可采用现场+电子通信形式,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19][11]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持股信息及表决指示 [24][13]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15][32] - 表决实行记名投票,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截止时间 [37][17]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 [44]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完整信息 [45][19]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48][20] - 争议期间需继续执行决议,待法院判决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 规则修订与解释 - 本规则修订需经股东会批准,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50][21] - 董事会负责规则解释,生效及修改均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