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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总则 - 公司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外界交流沟通,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1][2] - 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 - 特定对象包括证券分析机构、投资机构、持股5%以上股东、新闻媒体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的机构或个人 [6] 基本原则 - 接待工作需遵循六大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信息、高效低耗、互动沟通 [8][9] - 保密原则要求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涉及国家秘密需经脱密处理 [4] - 合规披露原则强调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符合证券监管部门规定 [4] 沟通内容 - 接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如财务状况、研发进展)、重大事项(如资产重组、诉讼)、企业文化建设等 [9] - 仅限已公开披露信息及非重大未公开信息作为交流内容,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16] 部门设置及责任 - 证券事务部门为专职接待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接待工作并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完成 [10][11] - 接待前需审核来访目的及问题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材料 [11] 接待流程规范 - 特定对象需提前预约登记,未经预约原则上不予接待,现场需验证身份并签署承诺书 [17][18][25]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故意打探未公开信息、不利用信息交易股票、研究报告需经公司确认等 [25] - 接待过程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需签字并留存档案 [20][26] 信息披露管理 - 若接待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且要求特定对象在公告前不得交易公司股票 [19][29]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30] 违规责任 - 接待人员或非授权人员违反制度造成重大损害需承担相应责任,涉及法律的依法追究 [32] - 公司董事、高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也需承担责任 [33] 附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接受调研参照本制度执行 [3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