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电子: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1] - 适用范围涵盖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及定期报告中规定可豁免的内容 [2] - 公司需接受深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3]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适用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需防止通过任何形式泄露 [4][5] - 商业秘密符合三种情形之一可暂缓/豁免披露:1) 核心技术信息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 2) 经营信息可能侵犯公司/他人权益 3) 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6] - 出现暂缓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需及时披露 [7]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涉密内容 [8]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审核程序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证券事务部具体执行 [12] - 审批流程包括:1) 部门/子公司提交审批表 2) 证券事务部初审 3) 董事会秘书复核 4) 董事长最终决定 [12] - 需登记豁免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及内部审核程序等要素,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3]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向北京证监局和深交所报送暂缓披露的登记材料 [14]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上位规定为准 [15][16]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需履行相同程序 [17] - 配套附件包括《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明确申请流程和审核要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