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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科股份: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 于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 层 邮编:518034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090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七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 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GLG/SZ/A2422/FY/2025-817 致: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依据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担任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