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 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莲 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 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