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1] - 董事会负有召集股东会的诚信责任,需确保会议按时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1] - 股东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需遵守法规及议事规则维护会议秩序[2]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3]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2/3、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3][4] - 若无法按期召开会议,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4] 会议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自行召集[7][8]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确保召集期间持股比例不低于10%,公司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并承担会议费用[9][17] 提案与通知要求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10][11]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内容需包含时间、地点、议程及股权登记日等[11][12] - 涉及董事选举的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等[12][25]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13][14] - 股东可通过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信息、表决指示及有效期[15][16]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如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9][20] 关联交易与累积投票制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相关决议需经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22][23]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可集中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24][25]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情况、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32] - 决议违反法律则无效,程序瑕疵可被股东起诉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33]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及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分别为选举通过之日及决议后两个月内[28][29]
东利机械: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