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科技: 汉邦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