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彪)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罗彪先生被提名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1]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1][3] 任职资格合规性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领域的专业经验 [3]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4]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4]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5] 合规承诺 - 候选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9] - 候选人承诺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辞去职务 [9] - 候选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 其他声明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 候选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7] - 候选人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数量不超过三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