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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 [2] - 公司需建立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监督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分级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3] - 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防范投资风险并提升效益 [4]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多次融资需分设专户 [8] - 资金到账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的通知条款等9项内容 [9]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配合查询的,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9]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使用需符合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不得擅自变更,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关联方利益输送 [11][12]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进度不足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13]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等安全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1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行为视为改变用途,需经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 [23] - 变更后的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原则上应投向主营业务,并披露新项目的投资计划及审批情况 [24][25] - 募投项目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原因、已投入金额及换入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27] 监督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差异原因 [29]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29][30]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报告需包含资金存放、项目进度及合规性结论等15项内容 [31] 附则 - 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