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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嵘 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江苏嵘泰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议等相关工作。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