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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众医疗: 康众医疗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制定本制度,旨在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公司依法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或执行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 候选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和固定工作场所,且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有效 [1] - 需具备良好执业质量记录,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并熟悉财务审计相关法律法规 [1] - 必须拥有能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团队,并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条件 [1] 选聘程序与职责分工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 [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流程、监督选聘过程、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 [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需保障公平公正 [2][3] 选聘评价标准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等 [4] - 需单独评价应聘文件,重点考察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4]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明确,选聘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需说明依据 [4] 审计费用与人员轮换规定 - 审计费用可根据物价指数、业务规模等因素调整,降幅超20%需披露原因 [5]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满5年后需强制轮换5年 [5] - 重大资产重组或上市前后审计服务年限合并计算,IPO后连续审计不得超过2年 [5] 改聘与监督机制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并披露前任审计意见及变更原因 [6]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经股东会表决,会计师事务所可陈述意见 [6] - 审计委员会需对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大幅变动等情形保持警惕 [6][7] 文件保存与制度执行 - 选聘相关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不得伪造或销毁 [7]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