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深圳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推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33元/股,激励对象为6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7][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个行权期:首次授予后12-24个月可行权50%,24-36个月可行权剩余50% [7]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95% [6][8] 审批程序与时间节点 - 2025年6月1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同步出具核查意见 [3][4] - 2025年7月2日股东大会批准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7月16日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 [5][7] - 激励对象名单经6月17-26日内部公示无异议,7月3日公司披露内幕信息自查报告 [5][6] 激励对象与行权条件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且均未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8] - 行权条件要求公司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或破产情形,激励对象未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9] - 公司采用股份支付会计准则计量激励成本,提示可能对财务状况产生摊薄影响 [9][10]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申万宏源证券确认授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证券法》要求 [9][10] - 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授予日、行权价格等要素设定合规 [10]